哈药股份回应产品抽检不合格:对生产经营无实质影响

  哈药股份回应多个产品抽检不合格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钱瑜 姚倩)5月20日 , 哈药股份发布公告称 , 公司接到子公司哈药集团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工程”)和哈药集团世一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饮片公司”)报告 , 其生产的产品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 。

  根据公告 , 2019年5月10日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第22号) ,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 , 生物工程生产的紫杉醇注射液(批号:201709012)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细可见异物 , 检品来源为终端医院 。 此外 , 2017年7月、2018年2月 ,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等机构检验 , 饮片公司生产的白矾、甘草(甘草片)及槟榔在“含量测定”等项不符合规定 。

  根据公告 , 上述批次紫杉醇注射液于2018年1月18日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合肥 , 于2018 年1月24日到货签收 , 该批次产品于2018年1月30日发往终端医院 , 全程运输温度最高5.7℃ , 最低温度4.8℃ 。

  哈药股份在公告中称 , 根据国家批准且通用的说明书规定 , 在冷藏条件下本品成分可能发生沉淀 , 但对于药品质量无影响 。 该产品出现微细可见异物可能是因运输温度过低引起的产品沉淀 。

  对于该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 哈药股份表示 , 2018年 , 紫杉醇注射液年销售收入为530万元 , 白矾年销售收入为0 , 甘草(甘草片)年销售收入为32.94万元 , 槟榔年销售收入为2.5万元 。 上述产品销售收入占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小 , 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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