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打击欺诈骗保不手软 举报人最多可获10万奖金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采访人员游静)近日 , 省医疗保障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出台《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进一步提高群众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的积极性 , 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 , 举报人最多可获10万元奖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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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规定 , 我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材料、网站、邮件、APP等举报方式 , 向当地或上一级医疗保障部门进行举报 , 也可以向国家医疗保障局等机关举报 。 举报范围涉及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虚构医药服务 , 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 ,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 , 非法使用医疗保障身份凭证 , 套取药品耗材等 , 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 违反规定支付医疗保障费用等欺诈骗保行为 。

根据举报事实的确凿程度和查实欺诈骗保金额等情况 , 举报经查实欺诈骗保金额100万元(含)以下奖励2% , 100万元至300万元(含)奖励1.5% , 300万元以上奖励1%;对奖励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不予物质奖励 , 给予精神奖励 。 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内部人员或原内部人员 , 并提供可靠线索的 , 奖励比例可提高1个百分点;举报人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竞争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 并提供可靠线索的 , 奖励比例可提高0.5个百分点 。 以上举报人员按比例计算后的奖励金额度不超过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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