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4月8日15时48分 , 吕某驾驶蒙DEQXXX号牌小型越野车沿宝山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学院北街路口时 , 遇到红山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设卡例行检查酒驾 。 吕某在被拦停后 , 民警发现其满身酒气 , 随即要求吕某配合民警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判定 。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http://www.caoding.cn]

而吕某不但不配合酒精检测 , 还出言不逊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与威胁 。 为控制事态 , 民警决定先将吕某带至医院抽血固定证据 , 在将其移交给大队法制中队进行处理 。 然而吕某情绪激动 , 拒不配合上车 。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http://www.caoding.cn]

民警为尽快恢复道路的正常通行 , 同时避免不明就里的群众“借机炒作” 。 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指挥中心 , 最终在派出所民警的配合下 , 及时将吕某某血液进行提取、封存 , 并于第二天送至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赤峰一男子醉驾脾气大,敢和交警来撕吧!//----[ http://www.caoding.cn]

经赤峰学院附属医院司法鉴定中心检测 , 吕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49.3毫克 , 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 已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

在吕某醒酒后 , 通过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和酒精检测报告等证据 , 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 因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 , 涉嫌危险驾驶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 , 5月17日 , 民警已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 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

来源:赤峰驾驶人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