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这伙碰瓷敲诈的人栽了!

5月16日 , 赣县区检察院依法对黄友芳、赖香文、张忠海、谭杰等人敲诈勒索一案审查终结 , 向赣县区法院移送起诉 。 该案是赣县区检察院审查终结的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自2017年12月份以来 , 被告人黄友芳等4人长期纠集在一起 , 流窜至赣州瑞金市、赣县区、章贡区、宜春市袁州区等地 , 由黄友芳负责策划、分工 , 赖香文、张忠海、谭杰等人按照分工 , 密切配合 , 以"假摔"的方法 , 通过胁迫手段 , 逼迫摩托车出租司机协商"私了" , 共敲诈勒索摩的司机11人 , 非法获得41350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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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图片来自网络 , 与本文无关

该犯罪团伙由黄友芳纠集、组织 , 首要分子明显 , 重要成员固定 , 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活动11次 , 为非作恶 , 欺压百姓 , 严重扰乱案发地的二轮摩托车出租行业秩序 , 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 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 , 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处罚金 。

(来源:赣县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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