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点露文身会被抓?警方:5人散发此谣言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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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全国多地流传“凌晨2点有文身者将被拘留”的不实消息 , 多地警方陆续辟谣 , 同时警方也开展工作 , 对不实消息来源进行调查 。

  旧谣言改头换面再传

近日 , 全国多地陆续出现“凌晨2点有文身者将被拘留”的不实消息 。 以“派出所通知”为开头 , “晚上超过凌晨2点的满背文身拘留24小时 , 花臂文身拘留24小时 , 花胸文身拘留12小时……”

5月13日起 , 无锡网警、四川绵阳警方、重庆警方等陆续开始辟谣 。 据无锡网警通报 , 该谣言最早流传于2017年 , 近日又被冠以“扫黑除恶”名头 , 变种而来 , 先后流传山东、四川、重庆等地 , 各地网警均多次辟谣 。

  已有5人被警方拘留

警方辟谣的同时也开展工作 , 据不完全统计 , 各地已有5人被警方拘留 。 南京警方于5月15日上午将嫌疑人张某某(男 , 27岁 , 南京市江北新区人)抓获 。

5月16日 , 无锡两名男子也被拘留 。 5月15日下午 , 安徽芜湖县某网吧收银员陈某(女 , 31岁)被抓获 。 另据江苏昆山警方通报 , 昆山警方将一名发布不实信息的男子陈某依法刑事拘留 。 陈某出于好玩的心态 , 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 , 将该条不实信息的截图发布在网站上 。 陈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 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

文/本报采访人员 匡小颖

  相关法律

扰乱公共秩序

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 散布谣言 , 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 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第三十二条 , 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 , 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 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 , 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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