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千万元“执行难”:官司打赢了,对方公司却正在破产( 八 )

最终 , 江苏高院判决 , 天丰置地给付宏泉集团9541万元及利息 。

宏泉集团不服判决 , 提出上诉 。 2015年12月18日 , 江苏高院作出裁定 , 维持原判 。 后宏泉公司又向最高法提出再审申请 , 于2017年12月29日被驳回 。

被执行人进入破产清算 , 执行款下落难觅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 , 天丰置业进入破产清算 , 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也逐渐“失联” 。

2019年4月3日 , 澎湃新闻来到天丰置业工商登记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610号 , 发现该公司早已搬离 , 该地已变更为一家宾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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