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支援民营经济 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二 )

  若干意见明确 , 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位造业等优先发展且土地利用率、亩均税收高的项目 , 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土地出让底价 。 工业用地采取20年、30年等年期出让的 , 可按照出让年期与工业用地可出让最高年期的比值确定年期修正系数 。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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