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居”乡下养鸡场“捞偏门” 7名“90后”获刑

  中新网龙岩5月15日电(陈立烽)最大的25岁 , 最小的21岁 , 7名“90后”年轻人“屈居”于乡下养鸡场里 , 玩转近百部手机 , 发发微信朋友圈 , 诱骗他人在虚假的玉石投资平台充值 , 骗取他人钱财 。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15日透露 , 经一审 , 对廖某福、王某州、谢某文、黄某燕、翁某、王某、王某华7人 , 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至三年四个月不等 , 并各处二万元至一万元不等罚金 。

  据介绍 , 2018年5月至8月 , 翁某泽、兰某(均另案处理)购买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 , 在龙岩市新罗区雁石镇洋城村凤岐山一养鸡场民房内 , 组织雇佣被告人廖某福、王某州、谢某文、黄某燕、翁某、王某、王某华7人 , 采用发布虚假买卖二手车广告、冒充美女等手法添加被害人为微信好友 , 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利用‘玉石’平台的数据漏洞 , 用小钱套大钱”的信息 , 诱骗被害人在虚假投资平台注册充值 , 从中骗取被害人的充值资金 。

  直到案发时 , 该团伙诈骗被害人郭某、路某君等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49300元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廖某福、王某州、谢某文、黄某燕、翁某、王某、王某华7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他人钱财 , 其中被告人廖某福、王某州、谢某文、黄某燕、翁某参与诈骗钱财人民币449300元 , 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参与诈骗钱财人民币280500元 , 数额巨大;被告人王某华参与诈骗钱财人民币260500元 , 数额巨大 , 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

  法院指出 , 7名被告人受他人雇佣 , 在实施诈骗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是从犯 。 由于网络诈骗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 , 本案被告人在同一场所实施了诈骗行为 , 七被告人均明知其他人与自己正在共同实施诈骗行为 , 故不论被告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合作 , 均应对共同犯罪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

  法官提醒:年轻人切莫总想着“捞偏门”赚大钱 , 一旦触犯了法律 , 最终将导致自己人财两空、身败名裂 , 给人生留下不光彩的印记 。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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