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火灾中身亡 11万余元赔偿款要984户业主分摊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984户小区业主:这钱赔还是不赔)

小伙在火灾中身亡 11万余元赔偿款要984户业主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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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业委会征求业主意见 , 是否要上诉 。

  2017年10月5日 , 杭州城西金成花园发生了一起火灾 。 一个小伙子扒着窗台、脚踩雨棚摇摇欲坠的小视频 , 让大家揪心 。 后来 , 人还是不幸坠楼 , 经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 。

  时隔一年多 , 这起悲剧因为一起官司 , 再度被外界关注 。 受害人父母以小区安全通道受阻耽误消防救援为由 , 将金成花园业主委员会诉至法院 。 今年4月28日 , 经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 , 酌情确定被告(金成花园小区业委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合计金额11万多元 。

  由于金成花园小区并没有聘请第三方物业服务公司 , 为业委会自管 , 这就意味着赔偿金要摊派到每个业主头上 。

  儿子火灾中不幸丧生

  父母告了小区业委会

  日前 , 钱江晚报采访人员来到金成花园小区 , 事发单元楼外还能看到烟熏过的痕迹 。

  来自贵州的保安吴军对这事有印象:“事发时 , 我正在岗亭值勤 。 突然有一个老乡急匆匆跑过来 , 说起火了 , 我一边拨打‘119’ , 一边大喊其他保安 。 当时有个保安拎着灭火器就冲过去 , 跑到楼下 , 看到有个人站在雨棚上 , 那时候烟已经蔓延到窗户边了 。 ”

  几分钟后 , 公安和消防赶到 , 遗憾的是被困男子从雨棚上摔了下来 , 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

  2018年初 , 受害人父母将业委会告上法院 , 告的是侵权之诉 , 要求业委会对儿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 。

  去年7月 ,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 庭上 , 原告认为消防车进小区花费的时间 , 以及没有停到出事的住宅楼下 , 都是因为小区路面停放车辆太多 , 不够通畅 , 业委会没有尽到管理职责 。

  被告方面说 , 消防车停放的位置应该是与其取水有关 , 也是属于合理的救援范围 , 而且整个救援过程中 , 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表明路面停放车辆给消防车救援造成了妨碍 。 而且在事发时 , 业委会的员工和保安也立即携带消防器材前往现场 , 也积极配合消防救援 , 应该说已经尽到责任了 。

  一审法院判决

  业委会承担10%的赔偿责任

  就在几天前 , 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 , 主要责任在监护人 , 也就是受害人父母 。 原因是消防认定的起火原因“不排除玩火引燃鞋柜引发火灾” , 而且受害人系精神残疾 , 所以父母没尽到监护职责 , 应承担最主要责任 。

  那么业委会究竟有没有责任?

  主要证据恰恰是业委会在事发后发的一份“情况通报” , 通报中有提及“因为小区车辆较多 , 消防车进入小区也花费了些时间” , 还说到接下来要规范有序停车 , 保障应急车辆进出畅通等 。

  法院认为 , “由此可知 , 火灾发生时 , 因小区主干道的停车问题、大门口的商铺问题 , 影响了消防车辆的通行 , 一定程度上耽误了救援时间” 。 而金成花园小区是实施物业自管的 , 业委会未能通过有效管理确保小区入口主干道的通行顺畅 , 存在一定过错 。

  既有过错 , 又考虑到业委会不是专业的物业公司 , 管理能力有限 , “其所负的管理责任应与其能力相匹配” , 而且金成花园业主私家车数量是车位数量的2倍以上 , 停车客观上是困难的 。

  所以 , “综合考虑被告的过错程度以及原因力大小” , 法院“酌情确定被告承担10%责任” 。

  业主们对这个判决有不同意见 。 有业主认为 , 既然消防认定的起火原因“不排除玩火引燃鞋柜引发火灾” , 又凭什么让全体业主来承担这个责任?

  钱报采访人员也曾试图联系过原告 , 但对方一听说是采访人员 , 就挂断了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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