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药神”案初定5月22日二审开庭,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二 )

连云港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此前接受采访时也曾表示 , 涉案药品“以假药论处 , 但与假药是两码事” 。

这起案件从2013年底开始陆续有15人涉入其中 。 一审获刑后 , 何永高及林永祥不服判决 , 提出上诉 。 2019年5月13日 , 林永祥的辩护律师邓学平告诉澎湃新闻 , 已在当天接到江苏省高院电话通知 , 初步定在下周三(5月22日)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 。

邓学平称 , 他将与葛绍山律师一起对林永祥作无罪辩护 。 他说 , 这起案件跟陆勇案一样 , 第一被告林永祥没有销售行为 。 林永祥只是在香港帮助中转和兑换货币 。 每瓶药收取3美元的固定酬劳 , 这是正常的劳动报酬 , 而非销售利润 。 “此外 , 这起案件中 , 没有一例不良反应 , 没有接到过任何投诉 , 客观上没有造成任何危害后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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