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下月起,你的账户或多一笔钱!请注意查收!( 四 )


好消息!下月起,你的账户或多一笔钱!请注意查收!

1.高温津贴

2012年6月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 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

《办法》规定 ,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 , 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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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包括35℃)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包括33℃)的 , 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 并纳入工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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