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新区正式启动征迁安置工作

  新华社石家庄5月14日电(采访人员王昆、巩志宏)经国务院批准、河北省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 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人民政府于5月14日发布(2019)第1、2号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标志着雄安新区征迁安置工作正式启动 。

  这次发布的公告涉及项目批准情况 , 被征收土地情况 , 土地补偿情况 , 房屋及附属物、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情况 , 安置办法和其他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

  根据公告 , 容城县大河镇河西村被征收集体土地99.3946公顷 , 其中农用地82.0547公顷、建设用地17.3398公顷 。 容城县八于乡龚庄村被征收集体土地58.7170公顷 , 其中农用地47.3250公顷、建设用地11.3920公顷 。

  土地补偿方面 , 根据《雄安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 ,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标准为12万元/亩 , 土地综合地价补偿以转账的方式支付给河西村、龚庄村村民委员会 , 由村委会按照村民议事规则研究落实具体分配方案 。

  宅基地补偿包括土地综合地价补偿和综合补偿 , 以转账方式支付给宅基地使用权人 。 对青苗补偿 , 房屋及附属物、附着物将据实评估补偿 。

  安置对象有权选择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 。 选择房屋安置的 , 安置对象在周转过渡期内 , 给予周转过渡补助和取暖补助 。 自安置房交付之日起 , 给予物业费、电梯费补贴 , 对安置对象给予口粮补贴 。 此外 , 对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 给予养老保险参保补贴 。

  公告指出 , 自公告张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村民委员会及农村村民有不同意见的 , 可以向容城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具体意见 。 对方案有异议的 , 可于方案公告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方案公告期内 , 新区相关部门将动员驻村干部深入每家每户进行政策解读 。 同时 , 运用征迁安置数字管理平台 , 全方位掌握征迁进度 , 做好土地及附着物的确权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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