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旌德县人大原主任楼书丹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对楼书丹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 , 安徽省旌德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楼书丹涉嫌受贿一案 , 经宣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郎溪县人民检察院向郎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楼书丹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郎溪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 , 被告人楼书丹在担任旌德县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并兼任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领导组组长等职务期间 ,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他人在股权转让、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采矿许可证办理及延续、担保贷款等方面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 , 数额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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