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提高到60%,已有24个省份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近日 , 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通知》明确2019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 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 年底前 , 各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部整合统一运行 。

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 , 即大病保险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 。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 , 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

对于大病和慢性病患者来说 , 医药费用将报销更多 。 《通知》明确 , 新增筹资一方面用于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 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 , 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 另一方面 , 将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 。 降低并统一起付线 , 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 , 在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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