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全面推行教师招聘新制度,严禁使用编外代课教师!( 四 )

对于农村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音体美及外语、计算机等学科教师 , 要采取“一校设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的办法 , 以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配置教师 。

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 , 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 , 实行动态调整 , 并报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备案后实施 。 组织人社部门及时编制年度人员计划 , 保证专任教师“退补相当” 。

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 长期聘用编外教师;

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编制 。 中小学编制确有富余的 , 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级编委同意后 , 可调剂至公办幼儿园统筹使用;

严禁在编不在岗和以各种形式“吃空饷”;

严禁中小学校使用编外代课教师 。

切实解决学校间教师资源配置失衡、部分学校师生比严重倒挂、小规模和空壳学校人浮于事等问题 。 对因布局调整或学生人数减少 , 现有教师队伍富余的县(市、区)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富余人员的集中管理培训 , 培训合格后转岗到公办幼儿园任教 。

2.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 , 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各类岗位数 , 并根据县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 。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 , 结合学校生源数量变化、教师学科结构等因素 , 按照优先满足教师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 合理统筹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 严格控制管理岗位 , 大力精简工勤岗位的要求 , 统筹配置到具体学校 。 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要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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