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穿山甲死亡公益诉讼案开庭,林业部门被控失职( 三 )

绿发会表示 , 依据相关法规 , 穿山甲的检验检疫工作是被告确定无疑的法定职责 。 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应在隔离检疫期满后 , 对仍存活的8只穿山甲进行安全评估 , 并提出放生建议 , 上报国家林业局在合适地点野外放生 。 因为被告怠于行使职责 , 使得本应回归自然的穿山甲在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人工驯养 , 终至产生疾病 , 难逃死亡厄运 。 绿发会认为 , 被告的不作为正是造成案涉8只穿山甲死亡的原因 。

被告广西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认为 , 救护中心实施的是救护行为 , 而造成穿山甲死亡的原因是盗猎与跨境贸易行为 。 被告的救助行为依据规定程序 , 尽到了义务 , 并无具备民法上的过错 。 被告称 , 穿山甲救助本身就是难点 , 在盗猎和贸易过程中 , 穿山甲会受伤或者被注册麻醉剂 , 对于来自国外的穿山甲因水土不服更加难以救助 。

据中新网2019年2月报道 , 依据广西林业局提供数据 , 2018年以来 , 广西林业局共收容救护30多批次共400多只穿山甲活体 , 救护成活率约20% 。 而在2017年 , 被收容救护的穿山甲存活率仅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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