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案( 二 )

社会

年 , 王滨在担任邛崃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 , 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6万元;2016年至2018年 , 胡毅在担任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工作人员和临邛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 , 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5万元 。 2018年12月 , 杨满杰、孟文、王滨、胡毅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 , 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另有6名相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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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 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原交通协管员路建新、李浩通过帮助郎某收取查扣车辆停车费、提供查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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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出租车信息、私放查扣车辆等方式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 , 并从中收取好处费 。 2012年至2014年 , 崇州市羊马镇永和村原村主任祝永兵明知罗某等人采取枪击门窗等非法手段威胁拆迁村民 , 却故意隐瞒不报 , 纵容其犯罪行为 。 陈某偷运砂石被发现 , 祝永兵利用村主任身份“打招呼”放行 。 公安机关调查陈某等人时 , 祝永兵向其提供出逃资金 。 2018年 , 路建新、李浩、祝永兵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李浩被所在单位开除(路建新、祝永兵此前已离职) , 三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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