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赴新加坡务工与中介产生纠纷 中使馆发提醒(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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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新工作期间 , 应与雇主签订书面合同 , 妥善保存薪金明细单 , 如实填写并保存加班工时单 。 如个人合法权益受侵害且与雇主协商不成 , 应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 , 如已离职 , 可向新加坡人力部申请延长停留期 。

中国驻新加坡使馆经商处咨询热线:+65-64121900(工作时间接听)

领事保护与协助紧急求助电话:+65-64750165(24小时接听 , 非工作时间转接国内12308热线接听)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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