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跨国制贩毒品案一审宣判,外交部回应( 二 )

法院认为 , 被告人范威、伍子平、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违反中国法律 , 贩卖、制造毒品 , 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 。 范威、伍子平在共同犯罪中起组织、指挥作用 , 且所贩卖、制造的毒品数量特别巨大 , 罪行极其严重 , 对范威、伍子平判处死刑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被告人马克、里昂、佩德罗、奥斯卡、凯瑞特均参与制造、贩卖毒品犯罪 , 亦系主犯 , 分别被判处死刑 , 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 曾显樑、李荣富、廖健铭、刘志敏等被告人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 ,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

【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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