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失联男孩”编造虚假信息案:母亲获刑1年3个月( 二 )

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网络转发及查找期间 , 陈某丹两次转移藏匿黄某乙的地点 , 并假装配合搜寻 , 直至12月4日晚公安机关将黄某乙找回 。 期间 , 乐清市公安局共出动警力600余人次 , 虹桥镇政府、多家社会公益组织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寻找黄某乙 , 黄某乙走失的消息经全国多家媒体报道 , 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

社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丹编造虚假警情 , 在信息网络及其他媒体上传播 , 其行为已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 鉴于陈某丹系初犯 , 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但考虑到其因一己之私 , 损害社会诚信和良知 , 损耗社会公共资源 , 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 对其不适用缓刑 , 遂作出如上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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