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小民 | 带着丈夫拿命换来的钱,她们又嫁给了别人( 六 )

林小孬成了春红婶家新的男主人 , 这不过是他往后的10年里所需要履行的一项义务——但不会享有什么权利——2009年5月 , 在林小孬“倒插门”的第一天 , 春红婶就与他约法四章:工资必须上交;不可以要孩子;不可以资助老家人;不可以游手好闲 。

对于这几条 , 我父亲是很嗤之以鼻的:“一个大男人 , 她说啥就是啥?这种活法 , 还不给窝囊死 。 ”但大多时候 , 林小孬只是笑笑 , 也不反驳 , 偶尔会重重地吸几口烟 , 再吐出来 。 等又过了些年 , 他的岁数慢慢上来 , 腰慢慢塌下去 , 再来我家的时候 , 父亲也就不说那些话了 , 只是给他递烟 。

这些年 , 在以一连串“不可以”为基调的家庭关系下 , 林小孬所能做的 , 也就是“服从”了 。

2009年前后 , 镇上的小煤窑全被填上了 , 国营矿没关系进不去 , 男人们只能外出务工 。 没有技术、没有文凭 , 跑工地是没办法的事 。 父亲说 , 林小孬刚来村里半个月后 , 就被春红婶催着出去赚钱 , 第一站去的巩义一个矿场 , 干了3年 。 他每年出去打工10个月 , 7月回家住一个月 , 2月再回家住一个月 。 2009年年底 , 春红婶直接没收了他的工资卡——因为矿厂是管饭的 , 婶子每个月只给他100元的烟钱 , 不够花时 , 只能张嘴借 。

“累成这个熊样 , 赚钱给别人养孩子 , 图个啥?”有天 , 父亲实在忍不住问他 , 林小孬思索了半天 , 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 , 最后 , 只能挠了挠头 , 憨厚地自语道:“总归咱也是有人惦记的人了 。 ”

父亲后来说 , 春红婶究竟惦不惦记他 , 还真不好说 。

等到了2012年 , 矿厂效益不好 , 老板天天开会喊着“共度时艰” , 说到底 , 就是“钱先不发 , 活你还得先干着” 。 卡里见不到钱 , 林小孬人还没回去 , 春红婶就在电话里训他 , 用父亲的话来形容 , 就是:“你妈要是敢和我这么讲话 , 这日子就不用过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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