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再次通报统计违法案件( 三 )

据悉 , 国家统计局已于去年2月将该案件移送地方

江苏新闻

追究有关责任人党纪政务责任 。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 , 有处分处理权限的机关应当于6个月内将处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移送的统计机构;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 , 可以适当延长 , 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 截至今年3月底 , 国家统计局并

社会

未接到该案件全部责任人处分处理书面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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