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狮”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案:涉案115人全获刑( 二 )

法院审理查明 , 张某均(另案处理)以“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的名义 , 于2013年到岳麓区发展传销团队 。 该组织采取欺骗手段 , 由成员以“谈恋爱”“介绍工作”等借口 , 将被害人骗至长沙 , 将其手机、身份证、银行卡、现金等骗走统一保管 , 以限制其离开房间 。 同时 , 组织中有人扮演“师傅” , 对被害人进行洗脑 , 传授吹嘘“发展前景” , 有人为被害人提供所谓的温情服务等 , 最终使被害人放弃抗拒 , 实现认同 , 成为该传销组织的一员 。 2013年以来 , 该组织逐步发展 , 形成以张某均为首要分子 , 阙某理、郑某勇及赵某娜等人为骨干成员 , 层级达3级以上、成员达100余人的恶势力传销犯罪集团 。

2017年6月至2018年7月 , 阙某理、郑某勇分别组织、指挥、参与非法拘禁13人和12人 , 杜某、吴某娟、周某虎分别组织、参与非法拘禁8人、5人和2人 , 其余被告人参与非法拘禁6人至1人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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