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北京无牌上路电动车将受处罚( 二 )

北京交管部门提示 , 对于2018年11月1日前购买的 , 且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 车主可到北京市任意一家非机动车登记站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业务;对于201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的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 , 车主需在购车后15日内持相关手续到非机动车登记站申领正式号牌 。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 , 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 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驾驶人接受处理后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发还电动自行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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