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二 )

《意见》提出 , 要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 。 民政部本级和地方各级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 , 要加大倾斜力度 , 到2022年要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 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 , 不区分经营性质按上述老年人数量同等享受运营补贴 , 入住的上述老年人按规定享受养老服务补贴 。 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全面梳理现行由财政支出安排的各类养老服务项目 , 以省为单位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 , 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和人员培养等服务 。

《意见》明确 , 支持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发展 。 支持在养老服务领域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 , 对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依法加强保护 。 对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营业执照的企业 , 不得要求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必须设立子公司 。 开展城企协同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行动计划 。 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区域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