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辞职遭拒,校方:出国补助税款未退还( 四 )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常律师认为 , 三十日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批复辞职申请 , 徐先生可以申请人事仲裁来解除用工关系 。 在申请人事仲裁期间 , 学校可提出还清25万元才可解除用工关系 。 他建议徐老师应先向税务部门申请返还已缴纳的税费 , 待双方结束用工关系后 , 学校应将徐老师的人事档案送还给徐老师或者新工作单位 。

【编辑: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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