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加大学术不端处罚力度 学位论文抄袭可开除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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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采访人员 雷嘉)清华大学昨天公布了最新修订的《清华大学学生纪律处分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 与2017年公布的《细则》相比 , 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规定方面 。 例如对发表研究成果中有抄袭、伪造等较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 , 从原来的记过升级为开除学籍 。

新版《细则》的第六章对学术不端、违反学习纪律行为的处分进行了详细规定 。 其中对六种行为将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 包括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 , 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 , 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 , 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 , 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买卖非学位论文、由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非学位论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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