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均不愿抚养脑瘫儿 法院判决双方轮流抚养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朱兴剑 胡彦壮 采访人员 高峰)儿子出生后患有脑瘫 , 随着时间的流逝 , 夫妻双方由于聚少离多 , 再加上生活的重负 , 双方闹起了离婚 , 且均不愿抚养脑瘫儿子 。 泗阳法院经过审理 , 同意双方离婚 , 但孩子要由双方轮流抚养 。

泗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应准予离婚 。 对子女抚养问题 , 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 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 ,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 本案李某、张某因生活发生矛盾 , 致李某曾起诉要求离婚 。 经判决不准离婚后 , 双方感情仍未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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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李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 , 说明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应准予双方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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