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打卡”引发的纠纷:参加单位聚餐回家途中遇车祸身亡( 七 )

“对于工作这一概念不应狭隘理解 , 并不是在车间工作才属于上班 。 ”自治区人社厅作为此案的第二被告 , 该厅工伤保险处副处长金于华出庭应诉 。 他认为 ,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大扫除、聚餐活动 , 与工作有关联性 , 是工作的延续 , 虽然表现形式不同 , 但仍属于工作范畴 。 小思参加单位组织的活动后回家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 应等同于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

“公司认为他没有打卡就因此认定他11日没有来上班 , 那么大扫除、开会、聚餐是否做到确保每位参加员工都打卡了?”金于华质疑道 , “当天会议还号召员工回家过年期间去招工 , 指标落实到车间 , 还给出补助奖金标准 , 作为老员工的小思 , 他本来就住在公司里 , 这样的会议 , 他怎么会不参加?”

金于华还表示 , 工伤保险 , 按国家要求 , 是不管谁主张都是由用人单位举证 , 这是因为作为工伤职工相对处于弱势 , 一般很难拿到公司考勤表、指纹打卡记录等证据 , “公司在法庭上没有给出会议、会餐的记录、视频 , 甚至连照片也没有 , 这种情形属于没有很好地履行单位的举证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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