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地方扶贫资金用于房产开发,审计署通报点名( 二 )

北京青年报采访人员注意到 , 辽宁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江苏省、湖北省、江西省、福建省、广东省、河南省、山东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吉林省、重庆市、山东大学、国家统计局等省市和单位未及时清退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行业自律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项目建设保证金、能耗与污染排放保证金、税收保证金、劳保费用保证金、城中村改造风险保证金、土地补偿款共计42.68亿元 。 有单位违规收费高达数千万元 。

43个重大项目进展缓慢或长期停工

审计重点关注了中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等“六稳”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 在取得一定成效基础上 , 仍有3个地区的2项就业资金使用不规范 , 涉及金额99.12万元;1家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等要求不到位;45个地区存在违规向外资企业收费、违规对备案事项进行审批、未在规定时限为外资企业办理备案等问题;16个地区和单位的43个重大项目存在建设进展缓慢或长期停工问题 , 涉及投资527.4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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