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打掉一“地下执法队” 11名成员获刑( 二 )

据侦办民警介绍 , 这个组织还充当“地下执法队” , 放贷、讨债、报仇、打架 , 只要给得起钱 , 什么都愿意做 。 组织通过“进入组织需要面试、每月固定开例会、集中住宿、免费用餐、作案后慰劳奖励”等手段对成员进行管理 。

法院审理查明 , 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自2012年以来 , 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 , 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其中寻衅滋事4起、故意伤害2起、聚众斗殴1起、非法拘禁2起 , 致2人轻伤、3人轻微伤 , 财产损失严重 。

据办案法官介绍 , 黄某等被告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 人数众多 , 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 , 骨干成员固定 ,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 , 以暴力、威胁手段 , 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 称霸一方、为非作恶 , 欺压、残害群众 , 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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