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套路贷团队头目为逃避打击开设反侦查特训班( 二 )

2015年,付某某刑满释放后,凭着有过放高利贷的“职业经验”,主动网罗韩某某等老友,并吸纳杨某某、房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以朋友的汽车租赁公司为依托,重操旧业,干起了放高利贷勾当 。

当了解到“套路贷”模式来钱快时,一年后,付某某团伙成立“东升投资公司”,打着“零抵押、零担保贷款”、“当天到账、零利息小额贷”等名义,四处散发小广告,搞“套路贷” 。 为扩大“业务”规模,付某某又找到同样干“套路贷”的张某某、隋某某等人,与他们已经成立的“腾飞投资公司”、“宜信投资公司”协作经营,相互“转单平账”,攫取借贷人财产 。

“套路贷”一般都身披合法借贷公司的“外衣”,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的名义招揽生意,以“内部行规”为理由与借贷人签订“空白合同”或“阴阳合同”,恶意抬高借款金额,刻意制造银行流水,并单方面“认定”借贷人违约,收取高额的所谓手续费、利息、违约金、保证金等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