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从事第二职业,赚取报酬以贴补家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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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公务员法》 , 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 , 还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规定和制度 , 都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 , 否则 , 一经查处 , 处以党纪政纪处分 , 严重的直至开除公职 。 党员和领导干部有收入报告制度 , 对自己的收入来源要如实上报 , 否则也是违反纪律 , 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 因此 ,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 , 兼职、创业或者经营 , 都是违规行为 , 是严格禁止的 。 买卖有价证券、炒股 , 帮助家人或者亲属、朋友开企业办公司 , 或者当个体户 ,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都是红线 , 踩不得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从事第二职业,赚取报酬以贴补家用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 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工资虽然连年都有上涨 , 但远远赶不上物价的飞涨 , 尤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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