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向高淳螃蟹,诈骗货款30余万获刑二年多

扬子晚报网讯(通讯员 高研 采访人员 万承源)高淳是全国有名的螃蟹养殖区 , 然而 , 有人却打起了这里螃蟹的歪主意 。

骈某一直从事螃蟹生意 , 因经营不善 , 在兴化安丰市场等螃蟹市场欠下百万元螃蟹货款 。 2017年 , 他“转战”高淳螃蟹市场 , 多次至高淳水产市场在被害人徐某等经营户处订购螃蟹 。

在没有实际能力的情况下 , 骈某采取先支付小额或部分螃蟹款的方式取得被害人信任 , 慢慢熟悉后便开始赊账 。 螃蟹收购结束后 , 骈某逃匿不见踪影 , 并更换手机号及住址 , 涉案螃蟹款共计人民币30余万元 。

高淳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骈某犯合同诈骗罪 , 于2019年3月向法院提起公诉 。

“黑手”伸向高淳螃蟹,诈骗货款30余万获刑二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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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 , 被告人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 骗取双方当事人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 构成合同诈骗罪 。 鉴于被告人案发后向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 属自首 , 且认罪认罚 , 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 被告人骈某案发后未退赔各被害人 , 可酌情从重处罚 。

综上 , 高淳法院判决被告人骈某犯合同诈骗罪 , 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同时责令退赔尚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0余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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