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麻木”再次酒驾 洪湖交警查处不留情

“酒麻木”再次酒驾 洪湖交警查处不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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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新闻网消息:为有效遏制春季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多发势头 , 始终保持对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高压态势 , 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在辖区内持续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 。 3月26日上午 , 六中队在辖区沙口镇蒋岭村路段执勤时 , 又查获一名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 。

当天上午 , 六中队民警李广亮等人在洪湖市沙口镇蒋岭村路段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郑某平(男 , 51岁 , 持C1照暂扣)驾驶鄂A***的本田牌小型轿车往沙口镇下新河方向行驶 , 遂对该车进行检查 。

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郑某平2019年3月11日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本中队查获 , 目前驾驶证还在暂扣期间 。 经过快速酒精检测 , 郑某平有酒驾嫌疑 , 遂对郑某平进行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 , 结果为35.0mg/100ml 。 涉嫌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

经询问 , 行为人郑某平对自己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

目前 , 违法行为人郑某平已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 , 并处罚款3000元(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罚款1000元、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 其违法行为已被洪湖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依法录入交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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