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被抓了!罚款100万,判处有期徒刑4年!

  代购对于每个人来说都不陌生 , 这可能是大家购买奢侈品时 , 想到的第一个途径 。

  近年来 , 也有很多人投身代购 , 认为此中有很多油水可捞 , 可是 , 代购真的那么好做吗?

  3月27日上午 , 舟山一男子因“代购” , 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并罚款一百万元 。

  舟山的小李相中一款名牌手表很久了 , 奈何过高的售价一直让他望而兴叹 。 一次偶然的机会 , 他从朋友处得知 , 本地有个“高老板”能够以相对低廉的价格进到名牌手表 , “他这个生意做了有段时间了 , 口碑很好” 。

  小李便在朋友的引荐下加了“高老板”的微信 , 简单沟通后便预订了那款心仪许久的名表 。 半个多月后 , 小李拿到了他要的手表 , “是正品 , 价格还便宜了好多 。 ”觉得捡了大便宜的小李痛快地支付了尾款 。

  给小李“带货”的正是高某某 。 高某某在舟山做二手名表生意 , 由于为人诚信、价格公道 , 生意一直不错 。 顾客多了 , 需求也多了起来 。

  而说起做“代购”生意 , 高某某还是在和一顾客闲聊中受到启发的 。 有一回 , 一顾客问高某某做二手门路那么广 , 能不能帮她从境外买块新的名表 , 国内太贵了 。 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 高某某通过关系联系到了香港的林某某(另案处理) , 托他从香港购买该款手表 , 然后“人肉”带回 。

  “代购”生意越做越红火

  有了第一单生意 , 就有第二单、第三单 。 随着几次交易成功 , “高老板那里能买到便宜名牌手表”的消息逐渐传开 , 高某某的“手表代购”订单也多了起来 。

  为了方便购买 , 高某某与香港的林某某建立起了固定的合作关系 。 两人商定 , 高某某负责接洽客户并收取货款 , 林某某则根据高某某提供的客户订单在香港购买手表 , 然后安排带工罗某某(另案处理)将手表带到深圳 , 后邮寄给高某某或客户 。

  境内外专柜的定价差异、港币汇率优势 , 再加上规避了关税 , 且他们收取的“代购费”也不高 , 因此通过高某某“代购”到的名表比国内专柜便宜不少 。 这项名表“代购”生意便在顾客的口口相传中做得越来越红火 。

  据了解 , 高某某等人“代购”的手表品牌涵盖了劳力士、卡地亚、江诗丹顿等多个名牌 , 其中不乏国内“一表难求”的限量手表 。

  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

  然而 , 一旦触及法律红线 , 再风生水起的“代购”也终究难逃法网 。

  2018年 , 林某某被南京海关缉私局查获 , 顺藤摸瓜之下 , 高某某也暴露在了海关的视线中 。 同年8月 , 高某某被舟山海关辑私分局抓获 。

  1月22日 , 该案开庭审理 , 高某某对于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 。

  经审理查明 , 2016年底 , 被告人高某某与居住在香港的林某某商定 , 由高某某接受内地客户预订手表后 , 通过微信向林某某订购手表 , 并将货款通过微信及银行转账给林某某 。 林某某收款后准备好手表 , 联系并安排罗某等人在香港取货 , 再由罗某等人携带手表进境 , 通过快递将手表从深圳市邮寄给高某某或者其指定的内地客户 。 2016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间 , 高某某伙同林某某通过他人将劳力士、卡地亚、江诗丹顿等品牌名表共计100块从香港携带进境 。 经舟山海关核定 , 该100块品牌名表计税价格共计5518545元 , 偷逃税款共计3449561.24元 。

  3月27日上午 , 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高某某犯走私普通货物罪 , 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 。 高某某服判 , 当庭表示不上诉 。

  从事“代购”需谨慎

  “代购”行业在人们“买买买”的购物欲中催生 , 并迅速发展 , 但代购不是法外之地 。 本案中 , 代购者以销售牟利的目的在境外购买商品 , 入境时设法规避申报货物 , 少缴纳的税款虽然使代购物有了价格上的优势 , 但也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 , 最终触犯了刑法 。

  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史上最严”电子商务法对代购者的入行门槛进行了明显的提高 , 不但要求具备有营业执照 , 且必须依法缴纳税款 。

  在此 , 提醒广大正在从事或将要从事代购行业的小伙伴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 从事代购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 不偷逃税款 , 不虚假申报 , 规范从业 , 方是长久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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