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政策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二 )

社会

湖北提出 , 从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调任县(市、区)直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干部的年龄条件经批准可放宽至45周岁 。 省、市级机关每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补充人员的数量不得低于本级公务员考录和公开遴选计划总数的50% 。 注重选拔优秀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担任市(州)直部门副职、省直部门内设机构副职 。

为提高基层干部的“获得感” , 湖北提出 , 严格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有关政策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 , 落实基层干部正当福利待遇 。

热点

对工作在困难艰苦地区和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 , 可适当提高体检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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