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非遗产品“挂羊头卖狗肉”或罚10万元

  福州晚报讯 昨日 ,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三部法规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 其中 , 滥用非遗产品谋利 , 罚款最高额度可能达10万元 。

  申领居住证后可享哪些便利?

  《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草案)》就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申领居住证等方面作出较大幅度的修改 。

  草案明确 , 采集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宾馆、学校、医疗机构、房屋出租人等为流动人口在当地工作、学习、就医和住宿等提供场所的单位或个人 。

  在居住证申领方面 , 草案规定:流动人口居住满半年 ,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 可以申领居住证 。 居住证将作为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使用 。

  草案还规定了流动人口可享包括教育、基本公共就业、基本公共卫生、计生、公共文体、法律援助、社保、住房保障、人才优待、老年人和残疾人优待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及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生证明材料等便利 。 具体内容拟由省政府制定 。

  多种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审议时 , 有委员提出:“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 , 对于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 ”

  《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设置了“源头减量”专章 , 鼓励使用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鼓励洁净农副产品进城 , 限制和减少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

  草案明确 , 鼓励有条件的集贸市场、超市、食堂、餐饮单位以及城乡居住区安装符合标准的易腐垃圾处置装置 , 就地处置易腐垃圾 。 快递企业应使用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以及国有企业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 , 推广无纸化办公 , 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 , 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 。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是一场持久战 。 为此 , 草案在法律责任方面规定以教育和劝导为主 , 不是简单地以罚代管 。 对逾期不改正的 , 才给予罚款处罚 。

  滥用非遗产品最高或罚10万元

  优先扶持濒临消失的非遗保护项目、对为谋利而滥用非遗代表性项目的行为进行处罚 , 都是《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亮点 。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非遗保护冷热不均、冷门项目难以为继的情况 , 草案增加了规定:对濒临消失的非遗项目应优先列入代表性项目名录;对濒临消失的代表性项目 , 可优先认定代表性传承人 。

  据悉 , 有的代表性传承人疏于履行传承义务 , 或者为谋取利益而滥用非遗代表性项目 。 “用工业化手段生产的东西和用非遗手工技艺生产的东西 , 成本和价格都是天差地别 。 现在 , 存在把工业化产品当成非遗手工技艺产品的情况 , 对此我们要予以制止 。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员说 。

  因此 , 草案增加规定:代表性传承人不得将不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工艺流程和核心技艺的产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宣传 , 违者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 逾期不改正的 , 罚款最高额度可能达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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