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好心“帮忙”被罚5000元 这个“忙”不能帮

女子韦某万万没想到 自己“好心”帮友人一个忙 竟触犯了法律 面对民警的两次提醒 她置若罔闻 最后“换来”5000元罚款3月8日下午 , 一名韦姓女子到南宁交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拖车放行业务 , 工作人员在对其身份信息、违法信息核对时发现 , 其本人与当日驾驶车辆的驾驶人有很大区别 , 怀疑该女子存在假冒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的嫌疑 。 韦姓女子却一口咬定当时就是她本人开的车 , 嚷嚷着要求工作人员立即帮其处理业务 。 随后 , 工作人员向中队长陶继忠进行了汇报 。 陶继忠接待了该名女子 , 并对其当晚驾驶车辆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 , 依法告知假冒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 该女子坚称就是她驾驶的被拖移车辆 。 随后 , 陶继忠对该女子作了询问笔录 , 因违法处理窗口早已过了下班时间 , 民警便告知其次日再过来处理 。

南宁女子好心“帮忙”被罚5000元 这个“忙”不能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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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某假冒违法当事人到交警一大队办理拖车放行业务3月15日 , 韦姓女子再次来到交警一大队 。 民警要求该女子如实书写当晚驾车经过 , 并再次告知假冒违法当事人接受处罚属于违法行为 , 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 韦姓女子仍然坚持就是她开的车 , 并放言 , 有本事拿证据出来证明不是她开的 。 民警多次劝说无效 , 便出示了查询到的视频图片 , 图片上清楚显示当时为一名男性驾驶人开的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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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实证据面前 , 韦姓女子终于承认 , 当晚确实不是她开的车 , 她是坐在副驾驶处 。 2月22日凌晨 , 一男子开车带着她经过北湖立交桥底路口时 , 遇到路口有交警查车 , 遂将车停在路边便离开了 。 离开不久欲回去取车时 , 发现车辆已经被拖移 。 因那名男性驾驶人的驾驶证分数即将被记满 , 遂生了让她帮忙处理的念头 。 3月22日 , 经过三日的听证期后 , 民警依据《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 对韦某假冒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名义接受处罚的违法行为 , 给予罚款5000元的处罚 , 并要求其通知原驾驶人尽快前来交警大队处理被拖移的车辆 。 面对处罚 , 韦某懊悔不已 。 正所谓法网恢恢 , 疏而不漏千万不要以身试法不该帮的忙 , 千万别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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