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启动实施国家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 二 )

北京的落地政策提出 , 在药品范围上 , 执行国家试点确定的药品范围 , 将中选药品统一挂网 , 统一调价 , 带量采购 。 其他纳入国家试点范围内的药品 , 经价格联动或集团谈判 , 对于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可作为中选药品的补充进行采购销售 。

按照要求 , 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分配的采购任务配备和合理使用中选药品 。 医疗机构要将中选药品及时纳入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 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 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 。 强化临床风险评估 , 做好用药情况监测及应急处置 。 严格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 , 促进科学合理用药 。

此外 , 北京市药品阳光采购平台要及时更新中选药品信息 , 做好与现行网上采购药品的衔接 , 定期公示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中选药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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