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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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透明度 , 充分保障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 2018年3月21日 ,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枣庄市政府网站和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 现将年报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及总体概况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鲁建金函〔2019〕2号)要求 , 按照规定的模板格式 , 编制了年报 。 年报以丰富详实的数据 , 全面披露了2018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行、财务状况、政策调整等信息 , 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 , 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 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 充分发挥了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 。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 ,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 现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 2018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二、各项业务指标情况

1、制度受惠人群增多 。 2018年 , 新开户单位496家,实缴单位 3196 家;新开户职工2.82万人 , 实缴职工26.83万人 。

2、缴存额平稳增长 。 2018年缴存额37.72亿元 , 同比增长15.32% 。 截止2018年末 , 缴存总额256.13亿元 , 同比增长17.27 %;缴存余额113.37亿元 , 同比增长7.55% 。

3、提取额力度加大 。 2018年共为7.96万名职工办理公积金提取29.76亿元 , 同比增长25.31%;占当年缴存额的78.90% 。

4、贷款量有所增长 。 2018 年 , 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5万笔 24.52 亿元 , 同比分别增长13.64%、 16.71%;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笔 206 万元 。 截至2018年12月底 , 历年累计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 1133684.08万元 , 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002779.16万元 , 公转商贴息贷款余额130030.81万元 。 个人住房贷款率88.45%(不含贴息) , 含贴息个人住房贷款率99.92% 。

5、主要财务数据 。 2018年 , 业务收入34954.33万元 , 同比增长9.22%;业务支出 22254.01万元 , 同比增长8.05% 。 实现增值收益12700.32万元 , 同比增长11.34% 。 其中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2330.60万元 , 提取管理费用2641.73万元 , 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727.99万元 。

三、社会经济效益凸显

1、从制度覆盖群体看 , 缴存职工中 , 中、低收入占99.01% , 高收入占0.99%;新开户职工中 , 中、低收入占99.72% , 高收入占0.28 %;提取职工中 , 中、低收入占98.69% , 高收入占1.31%;贷款职工中 , 以中低收入者为主 , 中、低收入占 98.60% , 高收入占 1.4% , 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建房的保障作用 。

2、从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看 , 以中小户型为主 , 90(含)平方米以下占9.52% , 90-144(含)平方米占70.13% , 144平方米以上占 20.35% 。

3、从贷款支持力度看 , 2018年 , 支持职工购建房 97.83万平方米 , 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4.75% , 比上年减少1.7个百分点 。

4、从减轻还款压力看 , 2018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 职工在贷款期间共可节约购房利息支出36203.38万元 。

5、从资金使用上看 , 2018年住房贡献率125.56% , 比上年同期减少14.85个百分点 。

6、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 截至2018年底 , 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7706.43万元 , 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

四、发挥住房保障作用

1、贷款最高限额 。 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 单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 。

2、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 。 2018年公积金上限标准: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按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为14588元 , 月缴存额为3501.12元;下限标准:缴存比例为5% , 缴存基数为1550元 , 月缴存额调整为155元 , 其中市中区、滕州市最低缴存额调整为173元 。

3、开展组合贷款业务 。 为给广大职工提供更加多样化的贷款服务 , 支持职工住房消费 , 结合我市实际 , 2018年已经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组合贷款 。 个人在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时 , 因购房资金不足 , 可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同时办理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 切实解决职工“一份贷款不够用 , 两份贷款无抵押的”贷款困难 。

来源:枣庄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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