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羊”牵出案中案 村支书被开除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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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调查人员在两岔河村走访调查 。 (资料图片)

“王家志借用他人养的山羊 , 谋取不正当利益 , 套取国家种草养羊生态畜牧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5.62万元 , 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 该案涉及的乡里两名党员干部也受到了相应处理……”日前 ,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该县石梁乡两岔河村召开警示教育会 , 现场宣布了对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家志的处分决定 , 赢得该村群众的一片掌声 。

“要想人不知 , 除非己莫为 。 ”去年8月 , 有群众向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举报:“王家志利用养羊的‘幌子’ , 骗取国家资金 。 ”当纪委监委调查人员找到王家志了解相关情况时 , 他却信誓旦旦 , 一口否认 。

立足“见人见资金见项目” , 调查人员随即分成多个核查小组 , 采取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畅通渠道等方式深入调查 。 几天后 , 王家志坐不住了 , 主动找到调查组 , 一五一十交代了虚报养羊数量 , 套取国家扶贫项目补助金的经过 。

2013年 , 王家志获悉实施种草养羊生态畜牧产业化扶贫项目补助金的政策后 , 就打起了申报养羊项目80只套取补助资金的“歪主意” 。 他与毗邻的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隘口镇岑龙村的妻子的堂弟杨某豪商定:两家同住在一座山上 , 检查验收组来验收种草养羊生态畜牧产业化扶贫项目时 , 就借杨某豪家80只羊应付检查验收组验收 , 并承诺事成后付租金和工资 。

主意已定 , 两人一拍即合 。 临近检查验收的几天 , 王家志简单建起羊圈 , 杨某豪每天都把自家的山羊赶到王家志家的羊圈里饲养 。 检查验收时 , 时任分管石梁乡农业工作的该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徐明前及负责畜牧工作的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滕敏等作为检查验收组人员 , 如数验收了王家志申请的种草养羊生态畜牧产业化扶贫项目 。

检查验收结束后 , 王家志成功套取补助资金5.62万元 , 并兑现了杨某豪的租金和工资 。

“财不白拿 , 还得‘打点打点’ 。 ”这个道理王家志心里自然清楚 , 自己能成功发“羊”财 , 离不开滕敏在项目虚报、验收时的“关照” 。 他给滕敏送去了“好处费”1万元 。

根据王家志的交代 , 调查人员马不停蹄找到滕敏 。 他坦承在其妻子卖饲料的门面内收受了王家志送来的“好处费”1万元 。 令调查人员意外的是 , 滕敏还交代了冒领补贴1万元的违纪事实 。

原来 ,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 , 每养种羊20只配养公羊1只 , 在采购公羊没有达到足够数量的情况下 , 每只公羊按2500元补给农户 。 王家志申报种羊80只 , 应配公羊4只 , 应获得补贴1万元 。 滕敏认为王家志本来就是虚报套取扶贫补助资金 , 加上他也不知道还有这笔补助资金 , 就对1万元补贴打起了“小算盘” , 自己冒名代领了 。 而后在办公室分给领导徐明前5000元 。

目前 , 松桃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根据他们的违纪行为 , 分别给予徐明前党内警告处分、滕敏行政撤职并降级处分、王家志开除党籍处分 , 收缴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 (季松萱)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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