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后拒服兵役 湖北20岁男子被通告:给予7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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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 , 恩施电视台官方微信转发恩施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处理黄正玉拒服兵役行为的通告” , 1999年出生的男子黄正玉 , 被给予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罚款等7项处罚 。

入伍后拒服兵役 湖北20岁男子被通告:给予7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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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原文:

黄正玉 , 男 , 生于1999年2月 , 身份证号: 422801199902144216 , 恩施市红土乡池树人 。

2018年6月 , 黄正玉自愿报名参军服役 , 经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后 , 9月批准入伍 。 服役期间 , 因怕苦怕累 , 不接受部队纪律约束 , 拒不参加部队正常的训练和操课 , 以种种理由逃避服兵役 。 经所在部队、市征兵领导小组、红土乡武装部及其亲属反复做思想工作后 , 黄正玉仍拒服兵役 , 同年12月25日 , 黄正玉的行方被其所在部队确认为拒服兵役行为 , 并对其作出除名处理 。

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七条 , 《关于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通暂行办法》、《湖北省征兵工作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市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黄正玉以下处罚:

一、 将黄正玉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 由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

二、按照2018年恩施市农村籍义务兵优持金(每人每年9931.00元)两倍的标准给予经济处罚 , 共处罚款19862.00元 , 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红土乡人民政府共同实施 。 罚款上交市财政 , 用于民政优抚安置 。 如当事人拒不履行 。 则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三、 不得将黄正玉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 不得招聘录用为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学校工作人员 。 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直相关单位共同实施 。

四、两年内不得为黄正玉办理出国(境)手续 , 并在其户籍信息系统“兵役状况”一栏标注为“拒绝服兵役” , 由市公安局实施 。

五、两年内不得为黄正玉办理升(复)学手续 , 由市教育局实施 。

六、将黄正玉列入《恩施市2018年拒服兵役人员黑名单》 , 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实施;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黄正玉拒服兵役行为 , 由市委宣传部实施 。

七、两年内不得为黄正玉办理营业执照 , 由市场监餐管理局实施 。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取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 , 都有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 今后 , 在我市依法征集送入部队兵员中 , 凡出现拒服兵役人员 , 一律严肃依法予以验罚 。

来源:微信公众号“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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