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在北京等12省份开展航空医疗救护联合试点( 二 )

在航空医疗救护过程中 , 各单位间建立完善、高效的协同联动机制 , 规范业务流程和标准 , 是提升救治效率的关键 。 方案提出 , 各地民航部门和卫生部门应建立协调沟通机制 , 加强协同配合;统筹提高院前救护调度、通用航空服务、院前院内衔接 , 逐步完善航空医疗救护网络 , 提升危急重症救治效率 , 扩大航空医疗救护服务有效覆盖范围 。

方案还强调 , 参与试点的通用航空运营机构要严守安全底线 ,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 切实保障飞行安全;各试点医疗机构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 , 确保运送前科学评估、运送中有效衔接 , 规范开展医疗活动 , 切实保障运送病人的安全 。 方案对开展航空医疗救护的医护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 , 并对医疗急救及转运航空器配载医疗设备、器械、药品等的品种及数量给出了推荐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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