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醉酒乘客殴打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新民晚报讯 (通讯员 姜叶萌 采访人员 袁玮)男子酒后自己上错公交车 , 却认为公交车驾驶员行驶路线不对 , 并纠缠殴打公交车驾驶员 , 致其头部受伤 。 日前 , 虹口区法院对这起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 , 最终认定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

  2018年12月20日22时许 , 张某在舅舅家喝了六七两白酒后 , 打算乘坐745路公交车回家 , 却错上了749路公交车 。 上车后 , 张某认为公交车路线不对 , 于是开始纠缠公交驾驶员徐师傅 , 待公交车行驶至逸仙路万安路附近时 , 张某突然拳击徐师傅的头部 。 徐师傅被迫紧急停车后 , 张某依然不依不饶继续拗徐师傅的手臂并殴打其头部 。 过路的群众见此情景 , 立即向附近执勤的公安民警报警 。 随后 , 张某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 在被公安机关留置处理期间 , 张某又借酒劲殴打他人 , 致一人轻微伤 。

  虹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张某在公共交通工具行驶过程中 , 殴打驾驶员 , 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被告人张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 依法可从轻处罚 。 为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 ,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 , 被告人张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 判处有期徒刑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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