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误入传销窝点逃跑时将人刺死,检方:正当防卫

采访人员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获悉 , 3月22日 ,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盛春平作出不起诉决定 , 认定盛春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

盛春平故意伤害一案 , 杭州市桐庐县公安局于2018年8月12日接受报案并立案侦査 , 2018年8月13日盛春平在山东归案并被刑事拘留 。 同年8月27日经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批准依法执行逮捕 。 2018年10月24日案件移送杭州市桐庐县检察院审査起诉 , 该院于同年11月20日将案件报送杭州市检察院审査决定 。

杭州市检察院审查查明:被不起诉人盛春平系山东省莱州市人 , 在网上结识传销人员郭丽(已被判刑) 。 2018年7月30日 , 郭丽以谈恋爱为名将盛春平骗至杭州市桐庐县 , 根据以“天津天狮”名义活动的传销组织安排 , 郭丽等人接站后将盛春平诱至传销窝点 。 盛春平进入室内先在客厅休息 , 郭丽、唐国强(已被判刑)、成某某等传销人员多次欲将其骗入卧室 , 意图通过采取“洗脑”、恐吓、体罚、殴打等“抖新人”措施威逼其加入传销组织 , 盛春平发觉情况异常予以拒绝 。 后在多次口头请求离开被拒并遭唐国强等人逼近时 , 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警告 , 同时提出愿交付随身携带的钱财以求离开 , 但仍遭拒绝 。 之后 , 事先躲藏的传销人员邓移法、郭传江、刘于浈(三人已被判刑)等人也先后来到客厅 。 成某某等人陆续向盛春平逼近 , 盛春平被逼后退 , 当成某某上前意图夺刀时 , 盛春平持刀挥刺 , 划伤成某某右手腕及左颈 , 刺中成某某的左侧胸部 , 致心脏破裂 , 盛春平丢弃随身行李趁乱逃离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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