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以1万元把房卖给孙女 爷爷诉至法院( 二 )

6年后 , 张大爷到西城法院起诉 , 要求确认老伴儿与孙女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张大爷说 , 老伴儿在将房屋过户给孙女前 , 他本人并不知晓 , 房子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 老伴儿与孙女签订的买卖合同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 。

把房子给孙女这么大的事 , 难道一家人都没商量过吗?

李老太太在法庭上说 , 自己过户房子给孙女事先确实没告诉老伴儿 。 当时听人说今后交高额房产税 , 就把房子过户给了孙女 , 事后才知道是子虚乌有 。

不过 , 得到房子的孙女却不这么说 。 按照孙女的说法 , 奶奶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 , 她曾提出财产分配方案 , 一套房子和40万元 , 子女二人各选其一 。 后来考虑到女儿已经有几套房了 , 所以就把房子给了儿子 , 并过户到孙女名下 。 另外40万元给了女儿 。 后来老太太的女儿把钱退了回来 , 可孙女却没打算把房子还给奶奶 。 孙女说 , 财产分配和房产过户的事 , 爷爷都是知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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