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退伍军人新政策,这些可解决退伍军人的后顾之忧!( 八 )

第十四条 对在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 , 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 , 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 , 应当允许 。 但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

第十五条 义务兵从兵役机关批准入伍之日起至部队批准退出现止 , 为服现役的军龄 , 满十个月的 , 按周年计算 。 退伍后新分配参加工作的 , 其军龄和待分配的时间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 入伍前原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 其入伍前的工龄和军龄连同待分配的时间一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 享受与所在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

第十六条 退伍义务兵接到安排工作的通知后 , 逾期半年无下当无正理由 , 并经多次教育仍不报到的 , 退伍军人安置机构不再负责安排工作 , 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

第十七条 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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