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积金新规:郑州市区购买首套房 最高贷80万

  ([] 提示您本文原始标题: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3月22日 , 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 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 , 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 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

  3月22日 , 河南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通知》 , 通知指出 ,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 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 , 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 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 , 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以下为全文:

  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更好的服务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 满足购房职工的贷款需求 , 结合住房公积金业务实际情况 , 经住房公积金监管部门同意 ,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直中心)对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均在省直中心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 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 , 满足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 , 其他情况贷款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

  二、推进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符合省直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 商业住房贷款购买的自住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 , 可以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

  本通知自2019年3月22日起实行 , 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仍按原规定执行 。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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