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一男子古玩市场“寻宝”,4万余元却买来一堆工艺品

  近日

  喜爱收藏的陈先生

  花费4万元购买了一些古玩物件

  但因物件与卖家介绍不相符

  而发生退货纠纷

  最终在工商部门的协调下

  仅退回6500元

  损失3万多元

  “店家说这些物件是‘古物’

  有收藏价值和转卖价值

  所以我才花大价钱购买

  谁知被‘坑’了 。 ”

  市民陈先生说

  他一直以来

  都对古物和艺术品收藏颇感兴趣

  但对于这些物件的挑选

  和基本鉴别的方法经验尚少

  前些天

  他闲来无事

  便来到庙前街古玩市场“寻宝”

  在市场内一家工艺品店

  看中了瓷器、手镯、翡翠等物件

  通过简单的询问

  店内的物件价格并不便宜

  虽然很喜欢

  但他仍然有些犹豫不决

  后来

  店家告诉他

  这些物件都是年代久远的古玩

  具有一定的收藏和转卖价值

  并承诺假货包退

  最终

  在店家的极力说服下

  陈先生分两次购买了

  瓷器、手镯、翡翠等物件

  共计花费4万余元

  付款后并未向商家索要收据

  回家后

  陈先生仔细研究起

  自己淘回来的宝贝

  并邀请懂行的朋友一起探讨

  没想到是

  朋友告诉他可能上当了

  他购买的物件

  都是单纯的工艺品

  算不上是古玩

  得知这一情况后

  陈先生十分气愤

  “我就是冲着店家介绍才去的

  现在完全就是欺骗 。 ”

  陈先生一怒之下要求店家退货

  却遭到店家拒绝

  于是陈先生以售卖“假货”的名义

  将该工艺品店投诉至

  岳阳楼区工商分局岳阳楼工商所

  要求店家全额退款

  接到投诉后 , 该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陈先生取得联系 , 并赶到该工艺品店了解情况 。 在工作人员与商家了解情况时 , 商家对于陈先生的说法并不认同 , 并表示其从未有过以上承诺 。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 , 且陈先生缺乏实质性证据 ,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 , 工艺品店只退回了陈先生6300元的物品 。 该所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 , 如果仍有异议 , 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一步解决 。

  工商部门提醒 , 购买“古玩”有风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许多文物是不得进行买卖的 , 市场上销售的“古玩”大部分都是工艺品 , 消费者在购买时一定要仔细鉴别 , 并保留好收据和购物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 以便日后进行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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